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
|
|
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陕西师范大学 2008-1-8 12:28:16 |
一、招生名额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:四年制本科45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:四年制本科40名 二、报考条件与办法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,年龄不超过25周岁,五官端正,普通话标准,无色盲、夜盲,无听觉、发音器官疾病,校正视力在5.0以上,男身高1.70米以上,女身高1.60米以上,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。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,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考,现役军人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。 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,参加考试。报考时须持: 1.身份证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近期免冠、半身、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。 三、报名、考试时间及地点: 1、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:3月19日~20日 初试时间:3月20日~21日(初试结束后,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)。 2、广播电视编导 报名时间:3月19日~20日 考试时间:3月20日~22日 3、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、考试内容 1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: 初试:朗读指定稿件 复试:①即兴评述(当场抽题,准备5分钟,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,限3分钟以内);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(限2分钟以内); ③笔试:文学、文化、文艺基本知识,影视作品评析(写作)。 2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(不分初、复试): (1)笔试:文学、文化、文艺基本知识,影视作品评析(写作); (2)面试:编讲故事、综合素质考察。 五、文化课考试: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。 六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: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。 七、录取: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。 八、咨询方式: 电话:029-85310330 85308754 传真:029-85310188 85307094 邮编:710062 E-MAIL: 九、重要提示: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。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